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,对张某自愿赔偿5万元予以准许。宣判后,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未上诉。判决生效后,孙某主动到法院领取了5万元的赔偿款。
杨女士的儿子表示:“我父母的关系非常不好,我父亲天天喝酒,从我小时候就一直打我妈,也经常打我,我妈打不过我爸,根本还不了手,我伯父、我姑姑都知情。”
《借调借调,借而不调!警惕基层随意性借调常态化》前述这起涉矿行贿案件,涉及的陕西省地矿局系1953年正式建局。2009年2月,该局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;2016年12月,改制为陕西地矿集团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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